会计离职删除电子账册不交接会怎样?
作者:小编
更新时间:2023-03-09
点击数:
会计离职时,删除电子账册,且未与公司进行工作交接,被判刑一年
2019年9月,徐某因对公司不满而提出辞职,于10月底离职。离职时,他将部分文件拷贝至个人U盘、点击删除办公电脑内包括会计账簿、财务会计报告等文件,未与公司进行工作交接即离开,导致公司财务系统无法工作,造成该公司直接损失人民币2万余元。
法院认为,被告人徐某出于泄愤等个人目的,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,其行为已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。遂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一年。
《会计法》以行为人是否“为了逃避有关监督检查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”作为入罪标准。被告人徐某并非为了逃避有关监督检查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,因此不构成隐匿会计账簿、财务会计报告罪。
会计资料作为企业财务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,在引导企业经营决策、完善企业经营管理制度乃至在影响国家经济政策制定、保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都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。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,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,财务资料更是应作为重点材料进行全面交接。